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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師一定很痛苦嗎? (二)
2023/08/15 吳瑞媛

心理師的工作狀態


一、心理師的工作狀態

 

婷婷:女大學生,經常和媽為小事吵架,日前因怪罪媽沒照顧好狗、讓狗生病,兩人大吵一架,氣到想要去撞車,但事後又非常難過,這樣的吵架形態不斷上演,讓自己筋疲力盡,很難專心學習。

 

大宇:年輕男性,上有一兄,兄弟皆已出社會、獨自生活,但自小哥比較叛逆、與爸不合,他夾在中間,經常充當和事佬,想代替爸來勸哥,但哥不一定領情,每當哥和爸有衝突或只是預期將有衝突(如爸不滿哥不回家過年),他就非常恐懼、焦慮,必須靠藥物才能稍獲平靜。

 

1.        平靜與好奇

        治療是一個過程,開始時個案通常都帶著心理困擾和負面情緒進入會談室,如,婷婷因為與媽吵架而感到生氣和難過,大宇因為預期有家庭風暴而恐懼焦慮。作為心理師,我們會同理個案的情緒,但同理涉及的並非(截頭截尾地)複製他們的情緒,而是在更大的脈絡下去理解這些情緒。因此,我們的意識不能完全地被負面情緒所佔據,而必須永遠都維持住一個清明的核心,讓自己處於一種平靜與好奇的狀態(這是「內在家庭系統」所謂的「核心自我的狀態」)。這樣的清明狀態才適合我們(和個案一起)進行探究:到底發生什麼事?這些情緒在回應什麼樣的外在事件、是否過度、是否呈現特定形態?又,這些反應形態是否反映什麼樣的內在需求?只有當心理師處於平靜和好奇的狀態,而且引導個案進入同樣的狀態,心理治療的工作才得以進行。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有時個案會完全陷入負面情緒中,如婷婷談到媽時會愈講愈生氣,一時無法抽離,而大宇則會被焦慮淹沒,一直在想(或問心理師)自己應該怎麼辦。當個案的意識完全被負面情緒所佔據(核心自我完全被情緒覆蓋),我們是無法一起工作的。換言之,教授朋友們想像的情況(個案在倒垃圾、心理師在接垃圾),並不是正常的工作狀態。此時,心理師必須召喚出個案心中清明的核心部分,才可能進行有治療效果的會談。所幸,召喚的工作本身並不會太難,只要兩人關係建立起來(這可能是真正困難的部分),在心理師的引導下,簡單的提醒(或利用定向或正念練習)通常就可以把個案的意識從創傷場景拉回來、讓其專注於此時此刻的活動:在安全的環境中與心理師一起進行內在探索。